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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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0     浏览次数:   分享到:

各党委、各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2021新年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进一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喜迎建党100周年,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两个维护”,坚守职责使命。要充分认识“两节”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抓住元旦春节关键节点纠“四风”、树新风,高度关注《通知》所列举的“四风”重点问题和易发多发岗位,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和节俭意识,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

二、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将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科学精准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教育管理,督促其严格遵守防控规定,少聚集、减少出行、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节后安全健康返岗、返校,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学校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三、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务实节俭文明过节,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1.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2.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

4.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5.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

6.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7.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8.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

9.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服务单位;

10.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四、学校将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工作安排部署不力、走形式装样子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依纪依规惩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