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发﹝2012﹞2号
校内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0年以来,我校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和谐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总结经验,促进发展,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我校《2012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意见》,校纪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在我校各基层党组织中评选产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在我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中评选产生(在现岗位任职两年以上)。
二、
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注重制度建设,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比较完善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有较好的决策风险防范机制,对本单位的建设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2.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主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和理论学习活动,宣传教育和理论学习有计划、有落实、有特色,取得实效。
3.领导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勤政务实,能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掌握本单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校(院、系)务公开工作扎实,得到群众认可。
4.积极完成校党政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工作有创新。
5.考核年度内本单位未出现违纪违规现象。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能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等武装头脑,自觉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
2.立足本职岗位,努力工作,高质量地完成所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工作成效明显。
3.正确行使权力,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不以权谋私,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说实话,干实事,求实效。
5.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做斗争。
三、评选名额
全校范围内评选出6个先进集体,22个先进个人。
四、评选办法和工作步骤
1.各单位评选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结合党委组织部“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表彰工作一并进行。
2.评选活动以校内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推荐一个先进集体或一名先进个人候选名额,可在本单位内推荐,也可在全校范围内推荐。
3.各单位在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广大党员和教职工的意见,在党支部或处室推荐的基础上,由校内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研究汇总,认真把关,确定报送名单。
4.各单位接通知后,要尽快安排评选活动事宜,所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填写“西北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登记表”和“西北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登记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2000字,于5月21日前送纪委办公室。最后由纪委组织相关人员,结合基层党组织推荐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评选,报经校党委研究审批后,将于“七一”前夕进行表彰。
附件:1.西北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登记表
2.西北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登记表
中共西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2年5月3日
附件:1
西北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登记表
填表单位: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校纪委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校党委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西北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登记表
填表单位: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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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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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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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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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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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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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化程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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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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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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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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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校纪委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校党委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