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反对“四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进一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按照中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勤俭节约工作,重申如下纪律规定和工作要求:
一、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贯彻落实中央各项会议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厉行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务实节俭文明过节,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2、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
4、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5、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6、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
7、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8、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9、严禁公车私用;
10、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服务单位。
三、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本单位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四、学校将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凡发现有不遵守有关规定的行为,将严肃查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曝光。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