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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北大学委员会 西北大学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联席会议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0-03-23     浏览次数:   分享到: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和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我校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部门的工作优势,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按照我校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联席会议的组成机构: 联席会议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处、校团委、校工会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会议由纪委书记主持。根据会议内容,可临时吸纳有关单位的人员参加。 第二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和传达中共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教育纪工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二)协助校党委研究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 (三)检查年度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及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并研究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四)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和研究解决其他相关事宜。 第三条   联席会议相关部门的职责: 参加联席会议的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和分工,认真履行和完成联席会议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各项任务。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针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重要岗位、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利用校园纪检网络、音像资料、廉政宣传栏、党风廉政知识答题、警示教育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廉洁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党纪党规教育,努力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 组织部面向全校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利用干部教育培训、党课、专题教育活动、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开展作风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 宣传部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利用校电视台、校报、校园网等形式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党风廉政形势教育、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 人事处、校工会通过师德师风评比表彰、树立优秀教职工先进典型等活动,不断提高教职员工的职业品德修养和廉洁从业的自觉性。 学 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处和校团委面向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利用新生入学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教育、诚信教育、毕业生教育及专题讲座等形式和各种校园文 化活动,深入开展廉洁教育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在学生中大力弘扬廉洁守纪、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努力营造和谐稳定、风清气正的良好校园文化氛围。 第四条   联席会议的组织和召开时间: 联席会议由纪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会前认真做好工作情况汇集、工作通报起草等事宜,会后整理会议纪要,分送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中共西北大学委员会 西    北   大   学 200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