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促进学校改革发展
——中共西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本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在2001年12月中国共产党西北大学第十次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的,已历时四年。现将主要工作回顾和今后工作建议报告如下,请代表们审议。
主要工作回顾
四年来,校纪委以党的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部署,按照党章赋予的主要任务,履行教育、惩处、监督、保护职能,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搞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案件、源头治理等工作,维护了党纪和校规,推进了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扎实有效
坚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教育,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一是每年编辑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和学习简报,供各党总支组织党员职工学习。2004年为推进《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举行了两个《条例》知识测试活动,参与率近100%,优秀率达90%以上。2003年、2004年两次邀请省教育纪工委案件室负责同志为我校处级(机关科级)干部作了警示教育报告,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二是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内容,贯穿于整个活动的始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省委《关于全面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先后购置《实施纲要辅导报告》、《治理教育乱收费警示教育》以及《大案要案纪实》等音像资料19部,并组织有关单位专题收看。有力地促进了我校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三是建立廉政建设公告栏,健全和完善纪检监察网络和网上“举报箱”等栏目,及时把上级和学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文件精神和反腐倡廉最新动态反映出来,内容丰富,信息及时,受到全校党员干部的关注和好评。2005年还参与了“陕西省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展”工作,组织我校相关院系师生设计了30多幅廉政公益广告作品,从中精选出10幅参加省纪委廉政文化展览,展示了我校廉政文化建设工作风貌。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校纪委在党委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协助党委以责任制为龙头,积极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从以下几个方面狠抓责任制的落实:一是从思想上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省委的《实施办法》颁布之后,在全校党员领导干部中组织开展了对责任制有关规定的学习和讲座,增强了各级党政班子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廉政责任意识。二是从制度上落实。继2000年制定下发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后,为进一步落实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02年又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明确了处以上干部及校院(系)两级领导班子承担的责任、述职述廉的内容、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三是从组织上落实。学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各党总支(直属支部)都成立了由总支书记担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进行责任分解。初步形成了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四是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考核体系,领导干部年终述职时把述廉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同时,纪委每年组织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和检查,形成调研报告和简报印发全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形成了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局面,并涌现出了一批重视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先进典型。2003年7月党委表彰了6个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和19名先进个人。
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深化
认真落实中央、省上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一是组织处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专题教育学习。二是对新提拔(聘任)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签订《廉政承诺书》。截止目前,已有40多名新任处级干部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和接受任前廉政谈话。三是协助上级纪委进行干部兼职、持股、担任独立董事等多项清理工作。四是每年元旦、春节前夕,纪委办与党办、校办联合下发文件,要求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禁吃请、接受礼品和有价证券,防止不廉洁行为发生。五是认真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并对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进行了纠正和处理,先后对8名干部实施了诫勉谈话,使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工作不断深化。
四、纠风查办案件工作常抓不懈
校纪委始终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查办违纪违规案件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按照中纪委、教育部、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学校收费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实行了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纪委办协同财务、审计等部门每年都开展教育收费的专项检查。二是对贯彻“收支两条线”规定情况进行认真督促检查,基本上实现收支脱钩和收缴分离。三是严格清查违反学校规定招收自考生和打着学校或院系招牌滥办自考的现象,并对群众反映乱收费等线索及时进行核查处理,稳定了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四是认真查处违纪违规案件。2002年以来,初核案件60件,立案1件。党纪处分3人,通报批评7人,其中处级1人,科级4人。为学校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4.48万元,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维护了学校稳定和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近两年,还参与查处校外违纪违法案件3起,圆满地完成了上级纪检机关下达的有关任务,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
四年多来共接待群众来访67(件)次。对署名举报,及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对提出的意见和反映的问题,梳理后该转办的及时转办,该向有关方面提出建议的及时提出建议,属于职责范围的,则尽快核准事实,予以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
五、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治本抓源工作稳步推进
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根据时代的发展和要求,结合学校建设工作实际,2003年,制定了《西北大学南校区建设督察组工作职责》、《南校区建设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准则》、《西北大学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诫勉谈话制度》、《西北大学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违规违纪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西北大学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暂行规定》;2005年,制定了《关于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实施办法》、《西北大学领导干部在学校相关企业任职兼职的若干规定(试行)》。支持配合有关单位和部门制定完善了《西北大学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基建工程管理暂行规定》等。纪委将学校1993年以后出台的有关反腐倡廉制度重新修订后出版了《西北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与工会合编了《西北大学校务公开制度汇编》,供校内各单位和各级党政干部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对照执行。2004年纪委聘请了9名民主党派和离退休职工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以及时了解和沟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这些制度的建立、完善与实施,规范了干部的从政行为,堵塞了漏洞,有力地促进了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推进校务公开工作。通过每年校务公开检查和设置校务公开专栏等方式,使校务公开逐步制度化、规范化,民主监督得到进一步加强。
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1)为了保证招投标工作的正常进行,纪委及时出台了“致各应标单位的公开信”,既保证了政策法规的有效实施和招标的公开、公正、公平,又增加了透明度。这几年,纪检监察干部共参加招标验收的项目约400多项。在大宗物资采购、工程建设、修缮等项目的招议标过程中,纪委监察处从考察到验收全程参与,严把程序关,杜绝了招投标过程中的一些漏洞。(2)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专项督察。2003年,围绕“非典”、自考生管理、校园不稳定事件等工作成立了督察小组,开展专项监察;2004年围绕学校的南校区建设、本科教学评估、自考生管理等重要工作任务,进行专项督察。如派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长驻南校区建设工地参与南校区的建设,建立了工程进度的周报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在迎评期间,会同有关部门对全校各单位的迎评准备工作分阶段进行检查和督促,并建立了旬报制度。通过专项检查对我校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3)全程参与了我校各类招生、考试的监督工作。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的考察工作。(4)加大对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督察力度。从2004年开始,每学期对学校的会议决议、决定的事项梳理一次,对未按时完成的事项配合“两办”进行督办,全力维护党委和行政决策的权威性。
六、反腐倡廉理论研讨和纪检队伍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每年都组织人员参加省上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研究活动,先后有3位同志的文章分别获奖。2003年11月召开了西北大学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研讨会,并邀请上级部门领导和兄弟院校的领导出席了会议。会议共收到论文46篇,评选出一二三等奖18篇,组织奖3个,《高教发展研究》出了专辑,在全省高校产生了一定影响,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好评。今年初,选送十篇优秀论文参加省教育纪工委组织的理论研讨论文评选活动。
抓好纪检监察专职干部的理论学习。一是充分利用组织生活和集体学习时间,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纪委全会精神以及纪检监察业务。二是选派专职纪检干部到中纪委、省纪委举办的纪检干部培训班学习,提高其思想业务素质。三是定期举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明确任务,统一思想。四是组织业务知识的学习研究,对全国和高校的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对高校普遍存在的问题,组织人员到省内外兄弟院校进行考察调研,学习先进经验,推动学校工作。
本届纪委按照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部署要求,在全校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大力支持与配合下,经过纪检监察干部的不懈努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和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做出了贡献。2003年、2004年先后荣获全国和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四年多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清楚地认识到,纪委在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几点:
——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坚持围绕学校工作中心,服务于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校纪委紧紧抓住妨碍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突出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对策,注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在学校大局中准确定位,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科学发展,努力做到到位不缺位,到位不越位,组织不代替,协调不包办。
——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坚持协调性和广泛性,凸显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按照中央确定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各方力量,重点抓工作规划、任务分解、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各院(系)各单位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使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成了良好格局。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坚持教育、监督、惩处、保护的方针,突出源头治理和预防。几年来,校纪委把工作关口前移,着重抓好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三个关键环节,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突出源头预防和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坚持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努力从思想观念、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上不断适应发展变化的客观实际,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展不均衡,责任分解、考核和责任追究的落实还不具体不到位;二是对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纪检工作的特点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工作手段和方法与新形势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不够深入,创新精神不够。这些差距和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工作建议
当前,虽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正在得到遏制,标本兼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综合效果,但腐败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校现阶段正处在快速建设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错综复杂的社会环境,诱发腐败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完全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今后几年我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质量和水平,努力从思想、作风、纪律上为全面实现本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顺利完成“十一五” 规划各项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一、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1)积极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各级党组织,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教育纳入学校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形成党政齐抓,思想宣传、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学生工作等部门共管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2)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校处两级领导班子中心组每年至少要安排两次反腐倡廉专题学习,要把廉政教育列入党课教学内容。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把反腐倡廉贯穿到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3)构建反腐倡廉警示训诫防线。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是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预防和遏制腐败的一项重要方式。构建警示训诫防线重点在于建立并坚持实行三项基本制度。一是警示提醒制度,立足于事前防范,形成廉政预警机制;二是诫勉督导制度,立足于动态监督,形成事中监督机制;三是责令纠错制度,立足于保护挽救,形成保护挽救机制。构建警示训诫防线,要注意运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综合手段,通过关口前移,突出预防,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最大限度地教育保护挽救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扩大反腐倡廉的群众基础,增强反腐败工作的综合效能。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行使警示训诫的职能,在党委的统一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不断发挥警示训诫防线的整体功效。(4)大力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反腐倡廉教育要与促进师德师风教育、道德修养教育、诚信教育、遵纪守法教育相结合,大力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综合运用多种媒体和现代化手段,传播廉政知识,弘扬廉政精神,净化学术空气,优化育人环境,努力创建和谐校园。
二、强化制度建设,不断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坚持深化改革和强化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结合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创新思路,大胆探索,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相关制度,使学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推进完善重要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和会议决策的程序。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进一步促进党内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建设,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做好对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的督促检查,加大对干部考察、任前公示、交流轮岗的工作力度。加强对执行国家财务政策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监督检查,确保学校资金安全。全面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继续完善和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设备仪器、大宗物资采购、修缮工程和招生管理等有关制度,从机制制度上防止发生权钱交易的腐败问题。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和校办产业体制改革,支持配合有关方面对改革改制中的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入推行校(院系)务公开,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健全监督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形成选好人、用好权、管好钱、办好事的有效机制和有效防范腐败的制度体系,保证权力运行和各项工作在制度规范下进行。
三、健全监督机制,发挥监督作用
继续深入抓好《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约机制,重点抓好对各级领导干部和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党内监督的领导责任,要深刻领会严格监督、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的关系,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要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重要情况通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巡视制度、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及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把预防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组织、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地预防党内违纪行为的发生。要全面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在积极参与校内管理活动中发挥作用。(1)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加强对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中心工作落到实处。(2)坚持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以人财物管理为重点部位,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通过科学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完善监督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3)围绕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基建工程、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招生考试收费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违法违纪和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4)拓宽畅通各类监督主体监督渠道。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积极参与民主管理监督作用;发挥内部审计监督对规范学校财经管理和财经运作的作用,实施权力运行中的经济监督;进一步推行和完善校(院系)教代会制度和校(院系)务公开制度,健全校(院系)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校(院系)务公开的水平。(5)积极深化效能监察。要把监督关口前移,将预防腐败寓于各种重大决策和措施之中,强化事前事中监督。要充分发挥各类监督主体的作用,把党内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和专职部门监督相结合,形成监督整体合力,提高监督工作水平。
四、严格执纪,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最直接而有效的重要手段,是群众评价反腐败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要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势,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今后一段时期,主要以严肃查办发生在重要部门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处基建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校办产业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管理和教材、图书、仪器设备及药品采购中发生的案件;严厉查处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和乱收费等严重损害教育形象和群众利益的案件;严厉查处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赌博及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要严格依法执纪依法办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办案程序,加强办案组织协调,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办案中要体现党的政策,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对违纪人员除进行教育挽救外,应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充分考虑办案效果。要通过案件查处暴露出来的在体制、机制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促进管理。进一步健全信访举报制度,拓宽案件线索和渠道,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案源主渠道作用,形成运转有效的信访处理机制,切实维护和保障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力。要重视审计在案件检查中的作用,对于审计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审核落实。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发挥办信办案的综合效益。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教育失误者,惩处腐败者,追究诬告者,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核心是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关键是突出党政齐抓共管,重点是落实责任。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担负起领导责任,带头执行责任制,以身作则,严于律已。全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各项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主要领导干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履行“一岗双责”,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廉政建设,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完成好。纪委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三个重要环节;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并纳入学校年终单位评估和干部考核之中;要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单位和领导干部进行必要的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严格管理,狠抓落实,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保障。(1)加强纪委班子建设。努力提高立足本职、服务全局的能力,提高调查研究、科学决策的能力,提高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能力,提高依法执纪、依法依纪办案的能力,提高廉洁自律、解决问题的能力,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为民、务实、清廉”的坚强领导集体。(2)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培训。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掌握党的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以及经济、法律、科技、财会、管理等方面的现代科学知识,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提高运用现代科学技术防范和揭露腐败问题的能力。(3)重视和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加强内部管理,严肃各项工作纪律尤其是办案纪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要严于律已,甘于奉献,无私无畏,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敢于碰硬,积极进取,不辱使命,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4)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理论研讨和调查研究,探索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预见性。(5)要改革和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纪委委员、纪检员、专兼职监察员、特邀监察员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纪委办公室向纪委委员会报告工作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研究分析工作中的新问题,提出新思路好办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全校各级党政组织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要从各方面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支持纪检监察全面履行职责。
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为今后学校的发展规划了宏伟蓝图。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有力保证。让我们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