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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应标单位的公开信
发布时间:2010-03-23     浏览次数:   分享到:
西北大学创建于1902年,是国家“211工程”和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院校之一。新的历史时期,学校各项事业进入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学校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随着长安新校区一期建设的完成及二期建设的陆续启动,学校与各施工、监理、物资供应等单位合作的机会越来越多。蓬勃发展的西北大学热忱欢迎各类诚信、守法、有实力的单位参与西北大学的建设和发展。 为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和大宗物资采购,防止各种不正之风的发生,国家、省、市以及我校都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制度和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建筑、装修、大宗物资采购等主管单位和部门的职责,规范了招(议)标的程序,加强和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为各应标单位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舞台。我们反对企图通过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做法。对依靠歪门斜道进入西北大学的建设企业或供货单位,一经查实,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不再允许其参与西北大学的招投标活动。希望我们共同努力为高等学校的建设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氛围。 学校发展,公司发财,公平竞争,校企双赢。我们希望所有参与西北大学建设和发展的公司和企业,对我校各级各类工作人员进行监督,若出现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应坚决抵制,大胆揭发。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                                 中共西北大学纪委 西北大学监察处                 200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