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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0-09-30     浏览次数:   分享到:

中秋、国庆将至,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廉洁过节,现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西安市公安局交警灞桥大队原大队长赵建军违规收送礼品问题。2015年至2019年,赵建军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下属及他人礼品、消费卡等财物共计2万余元。赵建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赵建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2.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干部樊鑫违规收受礼品问题。樊鑫在原市招标办工作期间,2010年至2014年的春节、中秋、国庆期间先后10次收受某招标公司赠送的面值500元的超市购物卡10张,2013年至2015年春节前先后3次收受某项目管理公司赠送的面值1000元的超市购物卡3张,共计8000元;樊鑫还多次收受其他招标代理公司价值2000元的财物。以上财物全部用于个人消费。2019年1月,樊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3.长安区农业局农业机械管理站原党支部书记、站长田文革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4年至2019年,田文革明知诺文汽车服务部不是长安区财政局定点维修单位,仍将单位公务用车交由该服务部维修。该服务部总经理党某为感谢田文革,每年送给田文革一条芙蓉王香烟和一瓶西凤酒,折价共计2040元。2020年4月,田文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4.莲湖区信德中学原党总支书记、校长殷珠林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1月至2018年3月,经殷珠林同意,信德中学使用违规招生收取的费用向教职工发放各类补贴、奖金等共计732.5万元;2016年7月至2018年4月,学校违规报销班子成员电话费约1.286万元,其中殷珠林报销个人话费4626.65元,以上违规报销的电话费已退回学校账户。殷珠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5月,殷珠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未央区工业园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陈道违规使用公车、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问题。2017年4月,陈道先后多次违规使用管委会下属企业轿车用于个人上下班,相关费用在该企业报销。同时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共计46㎡(个人办公室面积15.5㎡,宿舍面积30.5㎡,并配有卫生间、电视等)。陈道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7月,陈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高新区庞光街道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石延华违规公款购买烟酒问题。2013年至2016年,石延华在任原户县庞光镇南正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购买烟酒等物品,共计花费8832元,主要用于村集体活动及村上日常招待使用。2019年11月,石延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节点就是“考点”。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汲取以上教训,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把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是否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过硬措施,持续纠治“四风”。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的要求,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持续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为奋力谱写西安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西安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