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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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巡视整改暨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31     浏览次数:   分享到:

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夯实巡视整改暨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责任,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整治任务,根据《中共西北大学委员会巡视整改落实暨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省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关于巡视整改和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精神、校纪委《西北大学巡视整改落实暨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查工作方案》和校党委5月25日巡视整改工作会议精神,现对巡视整改暨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2年5月30日至6月14日。

二、督查内容

(一)机关职能部门

 1.牵头单位整改工作台账、整改工作责任清单;

 2.本部门认真学习领会、深入研究部署、扎实推进落实和建立健全机制情况;

 3.牵头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开展监督检查情况资料;

 4.本部门承担整改整治任务进展及销号情况。

(二)院系、业务、直属及附属单位

 1.本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深入研究部署、扎实推进落实和建立健全机制情况;

 2.本单位整改工作方案、整改工作责任清单和台账;

 3.本单位整改工作信息报送审核程序;

 4.本单位整改整治工作进展及销号情况。

三、督查方式

依据《中共西北大学委员会巡视整改落实暨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西北大学巡视整改落实暨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清单》,结合被督查单位的问题清单,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个别座谈等方式开展督查工作。

四、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各督查组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共西北大学委员会巡视整改落实暨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西北大学巡视整改落实暨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清单》,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掌握整改方案内容,熟知被督查单位的问题类别、问题表现和措施清单,聚焦整改责任落实、工作机制建设和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监督,确保我校巡视整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富有成效。

(二)各督查组要深入相关部门和单位,强化政治担当,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效导向,切实提高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督促夯实整改责任,强化职能监督和跟踪问效,确保相关问题不折不扣整改整治到位。

(三)各督查组于6月17日以前将督查情况书面总结(督查情况,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交到纪检监察一室。


附件: 1.西北大学巡视整改被督查单位问题清单

      2.《巡视整改暨专项整治督查分组名单》




纪检监察机构

党委办公室

党委巡察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