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2022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倡导安全文明节俭环保的祭祀新风,持续推进我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政治自觉,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的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要加强对所属人员教育管理监督,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新形式,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严格遵守节日期间廉洁过节的纪律要求,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形成文明祭祀的良好风尚;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少聚集、少出行,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参与聚集聚会聚餐活动,确保节后安全健康返岗、返校。
二、严明节日纪律,守牢廉洁底线
节日期间,各级要积极响应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值班值守、稳定安全和文明祭扫等各项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1. 严禁违反有关规定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等非公务活动;
2. 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服务对象的财物;
3. 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
4. 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
5. 严禁组织、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6. 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7. 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8. 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服务单位;
9. 严禁以任何名义违规聚餐、请吃、吃请;
10.严禁各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
三、强化纪律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将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工作安排部署不力、走形式装样子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从重查处,严格按照“一案双查”要求,既追究本人直接责任,又追究失职失责的相关干部领导责任,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为节日风清气正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纪检监察综合室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