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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项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1     浏览次数:   分享到:

校内各党委(直属党支部):

为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五次全会部署,不断强化政治监督,做实做细监督专责,按照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和年度工作要点,学校决定于6月中旬对校内各党委(直属党支部)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思政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教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方面责任清单完成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学校党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责任清单的通知》(西大党发〔2019〕66号)要求的责任清单完成情况。

二、检查方式

(一)全面自查。校内各党委(直属党支部)围绕检查内容,认真自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梳理相关工作资料,形成专项报告(着重突出任务完成情况、本单位特色做法与工作亮点、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并于2021年6月28日前将自查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纪检监察一室(长安校区教学七号楼530办公室)。

(二)实地检查与抽查。学校将派出三个检查组,深入校内各党委(直属党支部)实地抽查,听取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查阅相关工作资料。

三、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工作监督检查,由校纪委纪检监察一室统筹协调。

(一)时间安排

6月15日至25日(具体检查时间提前通知)。

(二)分组安排

第一组:

组长:唐明

成员:张宏才 李世宽

被抽查单位:文化遗产学院、外国语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数学学院

第二组:

组长:史涛

成员:吴运荣 刘涛

被抽查单位: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哲学学院

第三组:

组长:郭晗

成员:薛雅芬 许博

被抽查单位: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化材学院、化工学院、食品学院

四、工作要求

校内各党委(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要认真、全面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做到以查促清、以查促改、以查促建。各检查组要提前学习领会检查内容和要求,确保全面、系统掌握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专项工作报告,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供支撑。

纪检监察一室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