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党委(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陕西省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工作办法(试行)》,校纪委拟定于2021年元月中旬召开述责述廉大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述责述廉范围
(一)各学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含体育教研部、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图书馆)
(二)机关党委、直属单位党委书记
(三)后勤集团主要负责人
二、述责述廉内容和方式
(一)现场报告
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工作成绩、存在不足和整改措施。会后提交书面报告。
(二)书面报告
1.各行政主要负责人就履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廉政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
2.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现职不足半年的、转任调研员或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以书面形式报告。
三、述责述廉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四、述责述廉参会人员
校纪委委员、党员代表、党群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现场汇报人员。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述责述廉报告要聚焦主题、突出成绩亮点,不用穿靴戴帽,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二)现场报告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三)述责述廉报告经本人签字后,于会后3日内交纪委办公室,电子版发至jiweiban@nwu.edu.cn。按照相关规定,述责述廉报告归入个人廉政档案。
纪委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