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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0年度述责述廉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8     浏览次数:   分享到:

校内各党委(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陕西省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工作办法(试行)》,校纪委拟定于2021年元月中旬召开述责述廉大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述责述廉范围

(一)各学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含体育教研部、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图书馆)

(二)机关党委、直属单位党委书记

(三)后勤集团主要负责人

二、述责述廉内容和方式

(一)现场报告

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工作成绩、存在不足和整改措施。会后提交书面报告。

(二)书面报告

1.各行政主要负责人就履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廉政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

2.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现职不足半年的、转任调研员或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以书面形式报告。

三、述责述廉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四、述责述廉参会人员

校纪委委员、党员代表、党群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现场汇报人员。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述责述廉报告要聚焦主题、突出成绩亮点,不用穿靴戴帽,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二)现场报告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三)述责述廉报告经本人签字后,于会后3日内交纪委办公室,电子版发至jiweiban@nwu.edu.cn。按照相关规定,述责述廉报告归入个人廉政档案。

纪委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