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预防腐败工作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有关精神,我校制定了《西北大学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安排意见(试行)》,从重点领域、关键部门入手,在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资产设备管理处、基建处、后勤处、“211工程”∕学科管理办公室、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等10个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工作第一阶段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已经完成,为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奠定了基础。
学校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动员安排会议召开后,各试点单位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精心安排,全员参与,以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为基础,通过自己找、同事帮、领导提、集中评、组织审等方法,分别查找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风险点,明确每项工作的政策依据和责任人,制定防控措施,并编制部门业务流程图和廉政风险管理目录。
本次试点工作中,大部分单位都能认真梳理工作流程,明确岗位权力行使依据,如研究生院、资产设备管理处等单位工作细致全面,责任人明确、防控措施有针对性,但也有个别单位还存在廉政风险查找不够全面、责任人不具体、防控措施空泛、部门工作流程图不全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希望各试点单位巩固阶段性成果,查漏补缺,制定措施,完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机制,针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和动态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学校其他单位和部门也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向各试点单位学习,交流经验,为学校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做好准备。
纪委办公室
2012年6月20日